冬日的午后,阳光沉静,透过落地玻璃斜斜地照射进来,不惹半丝尘埃。
现煮的咖啡,香醇诱人。她缓缓地倒了一杯,递给娉婷。而江修仁和娉婷的另一半——安德鲁,正在靠在吧台上品酒,交谈切切。
这大约是所有老友多年后相聚所期盼的,岁月静好,现世安稳,不见半点风霜留下的痕迹。
此时,有道熟悉的声音很突兀地从门口传来,极度煞风景般地打破了厅里的其乐融融的美好氛围:“不好意思,好像打扰到你们了。”
如此地猝不及防,让赵子默和江修仁在同一时间双双转头,只见孙平华身着了驼色风衣,长身玉立地站在门口。因背着光线的缘故,看不清他脸上的任何表情。
两人俱是一呆,好在江修仁反应地快,起身朝他走去:“不是去美国出差了吗?怎么快回来了?”却见孙平华很随意地将风衣一脱,挂在手臂上,步履闲闲地踱了过来:“回来有两天了。”
江修仁不着痕迹地伸手拉住了他,低声道:“我们去书房。”孙平华转头朝他缓缓一笑,轻描淡写却又分明有入木三分的冷:“你放心。我只是路过来看看你们而已。”
将手从江修仁那里挣脱了出来,他从从容容地走到了娉婷面前,清清冷冷地俯下了身,嘴角擒着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意,淡淡地道:“当日一别,想不到已经三年了。娉婷,一切可好啊?”
其实早在孙平华出现的那一个刹那,子默就已经看到娉婷的背脊颤抖了一下。十年的感情啊,早已经熟悉到骨髓的人,虽然如今……如今……可并不是说忘记就能忘记的吧。
娉婷浅浅地抬头,浅浅地笑着,仿佛就像见到了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朋友:“很好。你呢?”
她的眼依旧大而明亮,仿佛天际滑落的流星落在了她眼睛里。里头甚至连他的倒影都历历可见。
她离去前的那个晚上,侧躺在他身边,也是如此地看他,大而媚的杏眼一眨一眨的,目光带着些迷幻,还有几丝当时他不明白的东西……后来,在后来痛苦的日子里,他才知道,那东西叫做贪恋。
她问他过得好不好。好,当然好,好的不得了!
可她不在了,不在他身边了。他以前所以为的好,其实什么都不好。
他怔怔地看着她,偌大的厅里仿佛只剩她和他。四周空旷静谧,而她在他面前,触手可及。
他轻轻一笑:“如花美眷,似水流年!你说好不好呢?”这般的近,却又好似远在天涯。只因她再也不会属于他了!
她娇滴滴的声音,那熟悉到心痛的声音慢慢响起,一字一字地传来,好似把刀硬生生地划过了他的心脏:“好!自然是好!来,给你介绍一下,这是我的老公—安德鲁。安德鲁,这是孙平华先生。”
似有只看不见的手,一把捏住了他的心脏,把里头的血一滴滴地挤出来,连呼吸都困难了起来。
十年的岁月,时光静止,岁月浅淡,缩成了短短的五个字:孙平华先生。
何时,她居然称呼他为先生了。以前,她开心的时候甜丝丝地会叫他孙,生气的时候会恶狠狠地叫他孙平华,不生气也不开心的时候会叫他平华。
安德鲁,这个有着蓝眼睛高鼻子的蛮夷,居然挂着友善地笑容,朝他伸出手来。孙平华脑中却在想,他如果有把刀,会不会抽出来,把他给剁了。
可是他还是从容不迫地伸出了手,优雅地与之相握:“你好。”
赵子默连连朝江修仁使了好几个眼色,带着隐隐担忧的笑意道:“平华,你找修仁要谈事情吧?我们不打扰你们,你们去书房谈吧。”
孙平华转头看着子默,目光里是不加掩饰的痛苦,后悔的,无助的,茫然的,酸的,苦的,涩的,满满的,溢了出来。子默了然望着他,朝他摇摇了头。片刻之后,孙平华才收回眸光,略有几分干涩地道:“好。”
再没有回头,径直地走了出去。
一直到了门口,止住了脚步,才淡淡地出声:“安德鲁夫人,大家难得一聚,不知道愿不愿意赏光来我家吃顿便饭呢?”
仿佛过了若干光年,仿佛时光千折百转,她的声音清幽婉转地响起:“谢谢你的邀请,孙先生。我和安德鲁后天的飞机回去,实在是没有时间到贵府去拜访了。真是不好意思了。”
两年零两个月,她居然回来了。带着一个高鼻子蓝眼睛的东欧家伙。
孙平华猛得一仰头,将杯子里那满满的绯红液体一饮而尽。
娉婷,这个深埋在某处的名字,是他不能碰触的境地。多少次,他在人群中模模糊糊地听到类似发音的时候,就算是低微如同蚊吟,他都可以敏感而精确的捕捉到,然后总会疯狂地四下寻找她的踪迹。可是,每一次都只是失望而已。
后来她结婚了,她终于是不要他了,在异国他乡跟另外一个人结婚了。
梳妆台上摆着她最喜欢的香水,清淡幽幽,跟他今天闻到的一模一样。那是独属于她的,他闭上眼都可以细细分辨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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